2012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的《關于印發抗氧化功能評價方法等9個保健功能評價方法的通知(國食藥監保化〔2012〕107號)》仍有效,也就是抗氧化等9個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還是有功能檢驗方法,可以繼續注冊申報。
抗氧化等9個保健功能,具體的是抗氧化、保護胃粘膜、輔助降血糖、緩解視疲勞、改善缺鐵性貧血、輔助降血脂、促進排鉛、減肥和清咽。
原文通知如下:
關于印發抗氧化功能評價方法等9個保健功能評價方法的通知
(國食藥監保化〔2012〕107號)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藥品監督管理局),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對保健食品實行嚴格監管的要求,加強保健食品準入管理,切實提高準入門檻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修訂了抗氧化等9個功能的評價方法,已經保健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審議通過,現予印發。自2012年5月1日起,對受理的申報注冊保健食品的相關產品檢驗申請,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應當按照新發布的9個功能評價方法開展產品功能評價試驗等各項工作。
附件:1.抗氧化功能評價方法
2.對胃粘膜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評價方法
3.輔助降血糖功能評價方法
4.緩解視疲勞功能評價方法
5.改善缺鐵性貧血功能評價方法
6.輔助降血脂功能評價方法
7.促進排鉛功能評價方法
8.減肥功能評價方法
9.清咽功能評價方法
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
二○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