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申報資料清單:
(1)申請表;
(2)通用名稱、功能分類,用量和使用范圍;
(3)證明技術上確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資料或者文件;
(4)質量規格要求、生產使用工藝和檢驗方法,食品中該添加劑的檢驗方法或者相關情況說明;
(5)安全性評估資料,包括生產原料或者來源、化學結構和物理特性、生產工藝、毒理學安全性評價資料或者檢驗報告、質量規格檢驗報告;
(6)標簽或說明書樣稿;
(7)其他國家(地區)、國際組織允許生產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評估的資料。
申請食品添加劑擴大用量、使用范圍的,可以免于提交第5項資料。
申請首次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,除提交規定的資料外,還應當提交以下資料:
(1)出口國(地區)相關部門或者機構出具的允許該添加劑在本國(地區)生產或者銷售的證明文件;
(2)生產企業所在國(地區)有關機構或者組織出具的對生產企業審查或者認證的證明文件;
(3)受委托申請人應提交委托申報的委托書;
(4)中文譯文應有中國公證機關的公證。